招标编号:JLCYZB2018-48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城支队自动售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城支队自动售货机采购项目已由武警吉林总队白城支队保障处呈批件 “保后呈【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支队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城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免费安装维护自动售货机,能提供食品、饮料、日用品销售等。
2.2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2.3售货机要求:
(1)需满足:24小时自动零售,智能坏保,安全性高,容纳品种多样,易拉罐,塑料瓶等可售卖各种预包装食品饮料(不含易碎玻璃包装品), 以及部分生活日常用品。
(2)便捷支付:需具备操作简单方便的支付方式,支持现金支付,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无线支付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时尚便捷的支付体验。
2.4投标控制价上限:低于市场价的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5年-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业绩要求:近两年业绩1项以上、出示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3.8
信誉要求: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不接受以往在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中有尚未解决问题(包括合同问题、服务质量问题、财务结算纠纷问题等)的厂商报名。
3.9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证书;开户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以上均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洮北区胜利西路269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城支队
地址:白城市
邮编: 137000
电话:15844661515
联系人:关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联系人:姚 瑶 李志泳
电 话:0436-3511790